千亩苑保障房9栋楼26部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答疑补遗
千亩苑保障房9栋楼26部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下面对“千亩苑保障房9栋楼26部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SZJSGC2018137)有关问题答疑如下:
问题1:1、招标文件P2页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业绩要求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招标文件P27页详细评审表第2.2.2(1)业绩要求需提供合同原件查验。请问:已哪项为准,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P27页详细评审表第2.2.2(1)业绩要求“需提供合同原件查验”现更正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查验”。
问题2:招标文件P27页第2.2.2(1)条品牌信用(3分)要求:所投品牌电梯的生产商连续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公示或“守信用重合同”公示得3分。(开标现场提供相关原件材料备查)。连续5年概念模糊是指颁发证书时间还是2014年-2018年,请明确。建议修改为:所投品牌电梯的生产商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公示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得3分。(开标现场提供相关原件材料备查)。
答:现更正为:2013年至今,所投电梯的生产商连续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授权单位(授权单位须提供授权证明文件)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或网上公示得3分;(提供荣誉证书、相关授权证明材料或网上公示截图。)
问题3:招标文件P27页第2.2.2(2)条安装方案第3条:安装项目负责人及配备人员完全符合该项目要求的,优得2.0-1.5分,良的得1.5-1.0分,一般得1.0-0分。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不是书面任命任何人都是项目经理。建议修改为: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职称的得2分;安装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职称的得1分。(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第27页,企业业绩(10分), 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标品牌电梯的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单个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个得1分;大于等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单个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分;大于等于2500万元人民币的单个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10分。(业绩可累计)注: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查验,否则不得分;(业绩为投标人的并且是所投品牌的业绩)。疑问: 业绩为投标人的并且是所投品牌的业绩,且金额要求较大,对中小型企业及新成立企业及代理商有歧视,不利于招标,业绩能否改为所投品牌的业绩。注: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查验,否则不得分。
答: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标品牌电梯的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00万元人民币的单个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个得1分;大于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个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分;大于等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单个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10分。(业绩可累计)注: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查验,否则不得分;(业绩为投标人的并且是所投品牌的业绩)。
问题5: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 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未按规定交纳,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录不良行为。 |
问:担保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与银行保函具有同样法律效益,请问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是否同样适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P28页质保期评分标准,质保期: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质保承诺书。问:该招标项目预算较低,质保期的要求无形中增加了项目成本,对一线品牌不公平,建议改为:在响应招标文件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加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质保承诺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招标文件第2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三条:
须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品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可否改为:须投标人或者所投品牌制造商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品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
制造商产品制造技术(5分) | 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核准的曳引式客梯速度,7m/s>曳引式客梯速度≥5.0m/s得3分;曳引式客梯速度≥7m/s得5分。 (开标时以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的制造许可证为准) |
电梯速度作为制造许可证的基础要求,各大品牌的速度都在6米左右。为了更好的甄别有制造实力的电梯品牌,建议修改为:
制造商产品制造技术(5分) | 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核准的曳引式客梯额定速度能力<4m/s不得分;4m/s<速度能力≤8m/s得2分,8m/s<速度能力≤10m/s 得5分。(开标时以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的制造许可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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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
安全部件(4分) |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安全电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与所投电梯整机品牌一致且为原厂原品牌的,每提供一个加1分,满分4分加满为止。(提供制造商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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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制造厂家整梯型式试验报告为当初取证时样梯的配置,安全部件与整机品牌不一定一致。但安全部件作为选配项电梯厂家是可以满足要求的。建议修改为:
安全部件(4分) |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安全电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与所投电梯整机品牌一致且为原厂原品牌的,每提供一个加1分,满分4分加满为止。(提供制造商原厂原品牌承诺函及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
答:现更正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安全电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与所投电梯整机品牌一致且为原厂原品牌的,每提供一个加1分,满分4分加满为止。(需提供制造商原厂原品牌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部件型式试验报告,承诺函及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备查)
问题10:本项目要求业绩合同较多,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可否和评分项中的业绩共用?
答:可以共用
问题11:招标文件第27页详细评审表中“制造商科技实力(2分):制造商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证书得2分”。CNAS实验室认可是自愿性认可行为,如此评分对于没有申请认可的制造商属于差别性对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故希望贵单位秉着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取消此项评分。同时现在国家正在极力提倡“环保、节能”,建议修改为:“投标品牌2016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节能环保推广产品”得2分,省级以下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招标文件第9页10.2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 份;(载体U盘);格式:已标价货物清单为Excel表格。包装要求:电子版和正本包装在一起”中“格式:已标价货物清单为Excel表格”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58页已标价货物清单填写完整还是指其它,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招标文件第43、44页(P43、P44)11、门机系统,变频门机(门光幕在140束及以上), 8、门光幕保护及机械保护,要求证明材料。疑问:因进口光幕多数企业无试验报告,且进口光幕标准高于国内要求,能否提供承诺:所投门光幕在140束及以上,符合门光幕保护及机械保护功能。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招标文件P2页,交货期限: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40日内交货,自交货之日起45日内交付使用(包括安装、调试和检验)。因该项目要求工期太短,一线品牌制造商基本无法满足该项目工期要求,建议更改为:“根据项目主体施工的实际情况,电梯必须在6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安装在6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此项目要求提供的原件,厂家基本只有一套,故无法满足原件带到现场要求。代理商投标涉及厂家的原件能否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代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招标文件P44页,功能要求,门保护要求光幕保护及机械保护。住宅项目采用光幕保护完全具备使用要求,机械保护后期维护复杂成本高,能否只采用光幕保护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招标文件第3章,详细评审表中技术部分加分项要求:
控制系统的配置(6分) | 1、所投电梯控制柜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得3分。 2、所投电梯控制柜中调速器、控制器等核心部件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提供制造商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为准,原件查验) |
门机系统的配置(3分) | 1、所投门机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且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 (开标时需提供门锁装置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备查。) |
曳引系统的配置(3分) | 所投曳引系统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且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为准,原件查验。) |
以上评分中要求门机、曳引系统、控制系统与所投品牌一致且为原厂原品牌得分。
此项目要求三大部件“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其实和“原厂原品牌”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描述重复。
请问是否可以将以上加分项修改为:
控制系统的配置(6分) | 1、所投电梯控制柜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得3分。 2、所投电梯控制柜中调速器、控制器等核心部件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为知名合资品牌得3分。(提供制造商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为准,原件查验) |
门机系统的配置(3分) | 1、所投门机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得1分。 2、所投门机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为知名合资品牌得2分。 (开标时需提供门锁装置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备查。) |
曳引系统的配置(3分) | 1.所投曳引系统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得1分。 2.所投曳引系统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为知名合资品牌得2分。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为准,原件查验。) |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9时00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报名截止时间相应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若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为准。
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