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围墙、门卫室(
2018-06-25 10:25
东莞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围墙、门卫室(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004
招标编号:2018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围墙、门卫室(项目名称)已由 广东长安集团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长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东莞市长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围墙、门卫室。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长安镇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门卫室占地面积约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 1层,最高高度为3米,最大跨度为5.1米。围墙长约120米。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506854.06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506854.06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19003.98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 27822.69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广东尚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勘察单位: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围墙、门卫室(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1、门卫室(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抹灰,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2、围墙工程(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电动伸缩门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24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5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3.2.6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7园林绿化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6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3.3.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根据《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的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社保缴纳时间为2018 年3月至2018年5月。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有:
项目负责人1人,
□土建专业负责人: / 人,
□安装专业负责人: / 人;
■安全员: 1 人;
■如为分公司购买的社保,应出具投标人与分公司从属关系证明,如项目负责人年龄超过60周岁,只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在有效期限内的反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原件核对) ;
3.8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37000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 承接过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15年1月 1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6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ca.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7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八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2018年7月16日10时 00分,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八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ca.gov.cn/) 及东莞市长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子显示屏发布。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9000元 ,7.2 投标担保形式: □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电子保函;
█3、其它:现金【现场提交(投标会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莞市长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东莞市长安镇广东长安集团大厦六楼 | 地 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
邮 编: | 523847 | 邮 编: | 523000 |
联系人: | 陈生 | 联系人: | 周工 |
电 话: | 0769-82289888 | 电 话: | 0769-22333556 |
传 真: | 0769-82289333 | 传 真: | 0769-2233355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东莞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围墙、门卫室(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围墙、门卫室(项目名称)已由 广东长安集团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长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东莞市长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围墙、门卫室。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长安镇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门卫室占地面积约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平方米,建筑层数为 1层,最高高度为3米,最大跨度为5.1米。围墙长约120米。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506854.06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506854.06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19003.98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 27822.69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广东尚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东莞市大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勘察单位: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厂房围墙、门卫室(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1、门卫室(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抹灰,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2、围墙工程(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电动伸缩门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24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5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3.2.6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7园林绿化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6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3.3.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根据《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的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社保缴纳时间为2018 年3月至2018年5月。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有:
项目负责人1人,
□土建专业负责人: / 人,
□安装专业负责人: / 人;
■安全员: 1 人;
■如为分公司购买的社保,应出具投标人与分公司从属关系证明,如项目负责人年龄超过60周岁,只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在有效期限内的反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原件核对) ;
3.8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37000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 承接过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15年1月 1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6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ca.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7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八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2018年7月16日10时 00分,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城建大厦八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长安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ca.gov.cn/) 及东莞市长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子显示屏发布。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9000元 ,7.2 投标担保形式: □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电子保函;
█3、其它:现金【现场提交(投标会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注意:(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莞市长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东莞市长安镇广东长安集团大厦六楼 | 地 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
邮 编: | 523847 | 邮 编: | 523000 |
联系人: | 陈生 | 联系人: | 周工 |
电 话: | 0769-82289888 | 电 话: | 0769-22333556 |
传 真: | 0769-82289333 | 传 真: | 0769-2233355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