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房产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舒城县房产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CFCCG-2022-001
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8月30日
采购日期:2022年9月2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冠泰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鼎鑫金融中心B座708室
成交金额:292600.00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舒城县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与不动产登记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相关设备:2台电子签章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吴洋、张道余、王琼
采购人名称:舒城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大转盘行政服务中心三、四楼
联系人:徐磊
联系方式:1890564777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拓基城市广场金座A栋
联系人:刘升
联系方式:0551-63677866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拓基城市广场金座A810室,联系电话:0551-63677866。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舒城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