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桥头镇桥龙路升级改造工程
东莞市桥头镇桥龙路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6日至2021年11月29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4393001001
招标编号:SSAQTC12110855
建设单位:东莞市桥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桥头镇桥龙路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桥龙路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42733800.15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为60千米/小时,主要改造长度约2.7公里,总投资金额约4300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桥头镇桥龙路升级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1、道路工程(含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分隔网等);2、交通工程(含标杆、标志板、标线、标记、拆除工程等);3、绿化工程(含种植乔木、种植灌木、种植草皮、种植土换填等,绿化养护期为6个月);4、给水工程(含土方工程、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阀门等);5、雨水工程(含土方工程、混凝土管、雨水口、混凝土井、检查井、更换井盖、管线保护等);6、电气工程(含土方工程、电力保护管、水平导向钻进、砌筑井等);7、照明工程(含土方工程、路灯、配电箱、电力电缆、电气配线、电缆保护管、砌筑井等);8、通信工程(含土方工程、砌筑井、通信保护管、水平导向钻进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具备国家相关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要求;(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07日至2022年09月0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29日15时0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21年11月29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司徒嘉华 0769-82823933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0769-2233126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桥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