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融媒体中心信息设备采购项目
萧县融媒体中心信息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XCG2021162
二、项目名称:萧县融媒体中心信息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萧县中远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萧县龙城镇东环路68号
中标(成交)金额:486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电脑耳机、加密u盘 16G、移动固态硬盘、p2存储卡读卡器、≥10T硬盘、移动硬盘盒、打印扫描服务器、广播播出系统、直播推流设备、高清视频解码器、无人机拍摄拍摄系统、采访话筒、专业微单相机、专业版稳定器、全画幅电影摄像机、导播切换台、4K 监视器、无线tally通话系统、7寸监视器兼备录制功能、全国流量对讲机、防风海绵套、慢直播系统设备、笔记本、话筒、双屏监视器、非编中控系统、新闻拍摄补光灯、威固无线图传、机架式数字调台。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新权(组长)、朱远清、代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约定7400.0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联系人:郭工,联系方式:1538576123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8楼 ,电话:0557-50115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融媒体中心
地 址:萧县龙城镇
联系方式:17855756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龙城镇
联系方式:15385761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主任、郭工
电 话: 17855756667、1538576123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