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新庄镇新庄村道路扩建工程采购项目
萧县新庄镇新庄村道路扩建工程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萧县新庄镇新庄村道路扩建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CG-2019-09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4-26
开标日期:2019-5-16
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东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萧县龙城镇淮海路西路瑞豪花园6幢505室
成交金额:1196888.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丙年(评审组长)、张小宁、范厚亚
招标人名称:萧县新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萧县新庄镇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13955756289
采购机构名称: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萧县瑞龙小区对面
项目负责人:李孟珂 联系电话:17505578007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18500元。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萧县新庄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瑞龙小区对面或萧县新庄镇政府,联系电话:李孟珂 电话:17505578007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