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锦厦商业街绿化提升工程
东莞市长安镇锦厦商业街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19年04月19日至2019年04月30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1213001001
招标编号: CAACAC11900169
建设单位: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锦厦商业街绿化提升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长安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9320563.33元
工程规模:全长960.547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最大排水管管径为DN200,工程造价约932万元。
发包范围:锦厦商业街绿化提升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拆除现状铺装,新建路面,刨除现状交通标线重新进行画设等);2、园林工程(破除旧路面,拆除人行道饰面、柱墩、路缘石、树池、建筑物,迁移乔木,成品垃圾箱的采购,人行道增加新建基础结构层,人行道铺装,景墙,雕塑,路缘石,树池,台阶,车档,栏杆,各类井盖板等);3、水电工程(挖填土方工程,排水管的采购及敷设,排水地漏,雨水口,照明配电箱,LED灯带变压器,电线电缆的采购及敷设,灯具及其基础,电缆手孔井等);4、绿化工程 (含绿化区整理,种植各类苗木、花卉、草皮)等。备注:按招标图纸施工,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除外)。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临时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不分等级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不分等级(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19年05月07日 至 2019年09月03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04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19年04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04月19日08时00分至2019年04月30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麦耀中 85073008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周旭 0769-22333556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17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两种选其一)。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单位: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麦耀中 电话:0769-85073008; 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85353233;招标代理名称: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办雅园新村39栋104商铺 联系人:周旭 电话:0769-22333556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
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5、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8、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9、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1、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12、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3、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