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综合档案馆(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综合档案馆(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综合档案馆(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综合档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审批〔2019〕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化瑶族自治县档案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2.5:1: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化县大化镇古江大道旁。
建设规模: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工程按照县级二类档案馆进行建设,拟建设地上5层地下局部1层综合档案馆1栋,规划建设用地约3.67亩,占地面积537.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901.8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701.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平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系统、空调系统、室内给排水工程等安装工程,室外绿化、道路硬化以及给排水等室外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849.69万元 。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520天(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工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2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6月23日。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任务书、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含勘察、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施工阶段:①档案馆;②室外场地;③生态停车场;④绿化工程;⑤道路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其他相关工程等内容)。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业绩要求:无。
4. 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6日8时30分至 2019年12月13日17时00分止,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cjyxxw.com/)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9年12月6日8时30分至2019年12月13日17时00分止,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cjyxxw.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无效。
5.2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3 技术资料押金 /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西侧北面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ztb.gxi.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cjyxxw.com(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5814545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化瑶族自治县档案馆 | 代理机构: |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大化县新化东路87号(县政府 大院) | 地 址: | 南宁市竹溪大道和美家园2栋2单元2002 |
邮 编: | 530800 | 邮 编: | 530000 |
联 系 人: | 杨馆长 | 联 系 人: | 陶工 |
电 话: | 0778-5812289 | 电 话: | 0771-4820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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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