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大庄镇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双柏县大庄镇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柏县大庄镇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柏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双柏县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双环〔2019〕10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统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双柏县大庄镇境内。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双柏县大庄镇绿汁江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大庄、大平掌、果合么3个自然村新建污水收集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大庄社区、普岩、普妈、尹代箐、柏子村、代么古、麻栗树、杞木塘8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99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499.22万元,设备采购费用为452.35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购买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和网上截图(并提供验证码开标现场查询);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场至施工结束;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技术负责人:拟派往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购买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和网上截图(并提供验证码开标现场查询)。
财务要求:2016至2018经审计机构审计(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16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或环保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建筑或市政或环保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4.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能力和信誉等条件。
(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还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企业服务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省外建筑企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登记基本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投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3)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须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验证码开标现场查询),拟投入项目主要人员确定后不得调整更换。
4.2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4)近三年(2016-2018年)投标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投标人作出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到人社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须加盖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章(原件),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
(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6)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 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cx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1)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或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
(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3)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现金缴纳(转账或电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项目开标前,监督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凭证为准,未到账者取消投标资格)。保证金收款开户银行:农行双柏县支行妥甸分理处,帐户名称: 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241 022 010 400 048 31。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
投标人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持经银行审核盖章确认的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双柏县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开户行核对确认已经到账后,出具《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收据》。
注:1、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保函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前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双柏县人民政府网(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双柏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 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国福现代城荷花苑802室 |
邮 编: | 675000 | 邮 编: | 650000 |
联 系 人: | 杨工 | 联 系 人: | 李工 |
电 话: | 13638777127 | 电 话: | 1808737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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