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镇康佳路示范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G-2019-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岗镇康佳路示范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凤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全部镇财政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凤岗镇康佳路示范路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
2.3,40km/h,1.662km371
2.43704255.98
2.53704255.98 634717.78人民币191588.02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华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财政局凤岗分局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2.8: / /
2.9: 12()3()4U5
2.10 74 20199 15 2019 11 27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
3.2.3B
3.2.4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5(20149)
3.2.6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7 /
3.3其他要求:
3.3.13.1(201667)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
3.3.4http:/ggzy.dg.gov.cn
3.3.5
3.3.6([2017]9)90
3.4/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9 8 22 http://www.dg.gov.cn/00733170X/0705/list2.s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2019 9 11 14 30 2019 9 11 14 3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www.dg.gov.cn/00733170X/0705/list2.shtml/
7.其它说明
7.1 69000
7.2 1
2
3
8.联系方式
19 39104
52300 52300
0769-82071529 0769-22333556
/ 0769-22333556
20119 8 21